台中地院裁判書指出,鄭男於114年7月至成功嶺302旅服役,但入伍第二天就兩度不顧該班長勸阻,擅自躺在床上睡覺,並對幹部咆哮。隔天未到早點名,躺在床上不起床,並經該連連長、班長勸導無效。

第三天中午,鄭男又以身上起疹子為由拒絕穿迷彩服,還對一名下士咆哮「要不然要怎樣都來啦!」當晚又對連長咆哮「要怎麼樣都來,不給我休假,我就去X」,再對營長咆哮「看怎樣都來」,晚間8點40分尚未就寢,鄭男就任意躺在床上,隔天一早也不到場點名。

7月26日,鄭男缺席早點名,甚至推倒輔導長致傷,還出言恐嚇「出營區的時候弄死你」並作勢毆打;還一度想逃出營區,最終被連長、營長阻擋才未遂。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鄭男事後到憲兵隊、檢方偵訊時都坦承,並有軍方調查,輔導長驗傷紀錄可佐,認定他同時犯《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未遂罪、抗命罪,及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從重以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論處。

法官審酌,鄭男犯案時為現役軍人,本應重法守紀,服膺軍隊長官命令,竟因不適應部隊生活有以上行為,對軍紀、軍隊領導統御影響非輕。但考量他犯後坦承,身心狀況,並已努力適應部隊生活,已有明顯改善,近期將退伍。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3月,緩刑3年,應向公庫支付6萬元。

作者簡介

施養正

喜歡日本偶像的運動宅,曾在Yahoo奇摩擔任特約編輯,參與過世界棒球經典賽12強棒球亞錦賽採訪工作。喜愛關注一些有趣但不一定有用的生活小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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