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蔡姓男子表示,上月23日前往松山慈惠堂參拜後騎機車外出,行經福德街右轉時遭警方攔查,警方認為他騎乘過程有偏移、搖晃情形,因此要求配合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大麻陽性反應。警方隨後依法製作筆錄並採集尿液送驗,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無保請回,但其機車遭移置保管,車牌亦遭吊扣一個月。

蔡男事後指出,自己從未施用毒品,返診詢問醫師後,懷疑近期服用的肌肉鬆弛劑可能導致快篩出現偽陽性反應,因此向外界陳情,希望釐清相關檢測機制。

對此,警政署表示,警方執法並非隨機攔查,而是因駕駛人出現行車不穩、偏移車道或精神恍惚等具體危險徵候,才依法實施攔檢。除進行唾液快篩外,也會視情況要求駕駛接受直線行走、平衡測試等現場檢測,並採集尿液送驗,以進一步確認是否已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

 

現場演示直線測試及平衡動作。警方提供
現場演示直線測試及平衡動作。警方提供

警政署指出,依《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駕駛人若因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即可能構成公共危險罪,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也提醒,根據法院歷年判決實務,即便是遵照醫師指示服用感冒藥、鎮靜劑、安眠藥、肌肉鬆弛劑等合法處方藥物,只要藥效造成嗜睡、頭暈、反應遲緩等情形,影響駕駛能力,仍可能依法究責,警方也可依法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

警政署呼籲,公共危險不僅限於酒駕及毒駕,「藥駕」同樣可能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民眾服藥前應詳細閱讀藥袋標示及注意事項,如標示「服藥後避免駕駛或操作機械」,應避免開車、騎車上路;若服藥後出現嗜睡、頭暈等情形,建議改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由親友接送,以保障交通安全,避免觸法。

現場演示同心圓測試。警方提供
現場演示同心圓測試。警方提供
作者簡介

曾佳俊

「新聞無所不在,只要一顆善於發現的心!」從廣播電台記者、蘋果日報、時報周刊到現在壹蘋新聞網,逾20年的記者生涯,愛交朋友、觀察細節的我,常出演「清水變雞湯」的魔術師,有時像「化腐朽為神奇」的雕刻家,在看似平凡的人事物中如偵探般遊走,抽絲剝繭找出最吸引讀者的新聞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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