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民雄農地遭填營建廢棄物!面積達1.5座籃球場 保七逮3嫌送辦|壹蘋新聞網

嘉義民雄農地遭填營建廢棄物!面積達1.5座籃球場 保七逮3嫌送辦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嘉義縣民雄鄉一處農地遭非法傾倒大量營建廢棄物,面積相當於1.5座標準籃球場,經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南區中隊蒐證後,確認該處土地遭許嫌未經許可私自提供回填、堆置大量廢棄物,涉案嫌疑重大,遂檢具相關事證,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聯合嘉義縣環境保護局擴大追查,終於查出3嫌移送法辦。
不法分子在嘉義民雄農地回填營建廢棄物。翻攝畫面
不法分子在嘉義民雄農地回填營建廢棄物。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許嫌、劉嫌及黃嫌三人於113年11月間簽訂土地合約書,約定以新臺幣120萬元作為代價,由劉、黃2嫌各先預付30萬元(共計60萬元)予許嫌作為訂金,換取許嫌提供前揭土地供傾倒、堆置廢棄物。

黃嫌自113年12月初起,駕駛大貨車前往嘉義地區建築工地,載運含廢磚、廢磁磚及混凝土等一般廢棄物之土方,計180餘車次,運至案地傾倒堆置。案經專案小組持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現場查緝並開挖5處,發現該處傾倒、回填之廢棄物面積約207.68平方公尺、高度達6公尺,體積高達1,246.08立方公尺。

不法分子在嘉義民雄農地回填營建廢棄物。翻攝畫面
不法分子在嘉義民雄農地回填營建廢棄物。翻攝畫面

專案小組亦查獲黃嫌於嘉義縣中埔鄉承租作為廢棄物貯存、轉運之土地,現場違法堆置2處包含紅磚、磁磚、混凝土塊等營建廢棄物,並非法從事破碎篩選行為。全案調查完竣,許嫌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罪嫌,劉嫌及黃嫌則涉犯同法第46條第4款等嫌疑重大,依法移送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七總隊呼籲,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收受、堆置及處理廢棄物,檢警環將秉持「除惡務盡、刨根究底」的原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責究辦,並呼籲民眾若發現危害國土環境之不法,請立即撥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共同打擊不法,維護環境的永續發展。

不法分子在嘉義民雄農地回填營建廢棄物。翻攝畫面
不法分子在嘉義民雄農地回填營建廢棄物。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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