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台泥綠能弊案,昨天兵分12路,前往台泥綠能公司等地搜索,帶回王姓資深專案經理、莊姓總經理特助、謝姓副理兼工地主任等7人,經調查,王、莊、謝3人在2022年到2023年間,向廠商收取逾2000萬元的不法利益。
另外,王、莊2人涉嫌於2023年間,就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相關工程案,以及台泥嘉和綠能龍江漁電共生相關工程案,向廠商收取美金100多萬元不法利益,莊男2022年間還向義竹案場相關廠商恐嚇取財,得手新台幣100多萬元。
檢方複訊後,認3人涉犯刑法背信、洗錢等罪嫌,莊男另涉恐嚇取財,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將擴大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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