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起石頭就亂丟!神力貫穿公車二層玻璃 被捕時他竟說是這原因|壹蘋新聞網

撿起石頭就亂丟!神力貫穿公車二層玻璃 被捕時他竟說是這原因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高雄市左營警分局博愛四路派出所6日19時許接獲報案,左營區民族一路與重愛路口北上左轉車道有公車玻璃破裂情形。經警方調查,宜男涉嫌持自公園撿拾之石頭,於民族一路旁空地徒手丟擲停等紅燈之客運公車,導致石頭貫穿公車右側及左側玻璃,造成後方兩側車窗破裂,所幸未造成人員受傷。宜嫌被捕時竟說,壓力大,就隨手撿起石頭亂丟,不是故意要砸公車。
公車玻璃遭砸破洞。翻攝畫面
公車玻璃遭砸破洞。翻攝畫面

客運公車於6日19時13分許停等左轉號誌時,駕駛王男(50歲)突聽聞玻璃破裂聲響,隨後經乘客提醒發現後方車窗破損,遂依規定通報客運公司並撥打110報案。現場車內乘客3名及司機等4人皆無受傷,公車後方兩側車窗玻璃各破損1面。

警方到場勘查,發現公車玻璃兩側呈右高左低破損情形,洞長約10公分,現場發現石頭1顆長約8公分寬約3公分,經現場採證、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及訪查周邊居民,專案小組漏夜分析比對後最後鎖定宜男涉有重嫌,宜男(33歲)犯案後騎乘機車逃逸,並以衣物遮蔽車牌規避查緝。

現場發現石頭1顆,長約8公分寬約3公分。翻攝畫面
現場發現石頭1顆,長約8公分寬約3公分。翻攝畫面

案經報請橋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警方於7日13時許將宜男拘提到案。全案依刑法第183條公共危險罪嫌(破壞現有人所在之大眾運輸工具)及第354條毀損罪嫌移送偵辦,檢察官於7日21時40分許訊後諭令新臺幣3萬元交保候傳。

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任何危害公共安全及他人生命、身體之違法行為,警方均將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警方調閱監視畫面,鎖定嫌犯。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監視畫面,鎖定嫌犯。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監視畫面,鎖定嫌犯。翻攝畫面
警方調閱監視畫面,鎖定嫌犯。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嫌犯送辦。翻攝畫面
警方逮捕嫌犯送辦。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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