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吳姓男童就讀於鳳山區某幼兒園,前年11月5日中午午休時間,無同不知何故開始哭鬧,吵得其他小朋友無法休息,陳姓女教保員上前安撫,男童依然故我,陳女用雙手抓住對方,男童持續反抗、跪坐地板哭鬧,陳女突然起身將男童拉進廁所,站在門外阻擋不讓他脫身。
這時在一旁觀看的郭姓女教保員將燈光關閉,吳姓男童就這樣被留在漆黑的廁所中,還持續哭喊著「我不要」,因此嗆到狂咳,兩女行為被家長得知,氣得報警提告,兩人坦承犯行並願意賠償和解,家長拒絕調解,不願姑息兩女行為。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兩名女教保員未能克制自身情緒,法紀觀念淡薄,其行徑惡劣已經對幼童身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判處陳女拘役80天、郭女拘役65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亂刀砍死郵局外包司機!狠男起底 2年前持刀恐嚇卸貨員工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