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昨天深夜羅男與友人外出喝酒直至凌晨才結束,上午11時許一群人到基隆廟口覓食,酒醉的羅男在街上與友人嬉鬧後,竟拿出2罐辣椒水亂噴,造成無辜民眾中招,陸續出現咳嗽、流眼淚等症狀。
辣椒水噴完後,羅男隨即在路邊攔下計程車離開現場,警方得知情形第一時間成立專案小組,並於羅男位在南榮路的住家將其逮捕,而他清醒後也坦承酒後與友人嬉鬧才會做出荒唐行徑,全案詢後已依社維法第63條「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的器械或化學製劑」移送地院裁罰。
對此,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呼籲,警方對於公眾暴力驚擾行為零容忍,將會嚴格執法,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意圖危害社會治安;同時提醒民眾,如在公共場所發現可疑人士持可疑物品,有疑似攻擊等狀況,請立即撥打110報警,讓警方能迅速到場處理,避免公共危險,警方將全力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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