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這對問題多多的父母育有一名未成年兒子,雙方在4年前離婚後即由祖母扶養孫子;然這對父母自孩子出生後工作極不穩定,不僅積欠大筆稅款、健保費、罰單及民間債務,連托嬰中心的月費都經常賴帳,根本無法給予子女安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  

更令人髮指的是,男子長期酗酒、頻頻酒後鬧事。2年前,男子因不滿兒子回答不會幼兒園所學,竟當著家人的面將兒子的口風琴、直笛狠狠摔在地上;祖母見狀趕忙上前阻止,沒想到兒子竟惱羞成怒,狠狠掌摑祖母,並手持長棍毆打桌子出言恐嚇:「在警察到之前我就會把妳殺了,然後再帶兒子一起去跳樓!」 、「要直播殺聲請人的過程!」,甚至逼迫祖母下跪求饒 。

 

 

案發後,男子雖一度因祖母心軟原諒而獲得緩起訴處分,並由法院核發通常保護令,事後卻惡性不改,多次違反保護令、用言語精神虐待母親,逼得檢察官撤銷其緩起訴並正式起訴 。  

去年6月,男子再度酒後失控闖入母親住處,叫囂著要「玉石俱焚、同歸於盡」;當祖母試圖帶著孫子出門上課時,男子強行在電梯口攔截、搶抱孩子,並在祖母設法拉回孫子躲進電梯後,發狂重捶電梯大門,導致電梯劇烈搖晃並當場停擺,讓在狹小空間內的祖孫二人陷入極大的心理恐懼。

 

至於女方則是自從離婚之後,不曾探視親生兒子,也從未打過一通電話聯繫,顯然毫無照顧養育的意願;在社工試圖聯繫訪視時,女方更直接向社工坦言,自己目前另外扶養一名女兒,實在「無力監護及照顧兒子」;對於祖母向法院聲請全面接管監護權一事,表明完全沒有異議,主動放棄爭取。

由於男方目前行蹤不明、徹底與外界失聯;女方也另有女兒、無力照護兒子,2人均未到庭陳述,亦未提出書狀為任何抗辯。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這對父母的行為,已完全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遺棄」與「兒童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的定義,屬於情節嚴重的消極不盡義務與濫用親權,裁定全面停止這對父母對未成年兒子的親權,並諭知由祖母擔任監護人。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