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出,依據警政署最新修正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若員警執勤時發現駕駛出現精神恍惚、蛇行、反應異常、拒檢逃逸等毒駕徵候,可依法實施攔查及唾液毒品快篩;若檢測結果呈陽性或拒絕檢測,足認已無安全駕駛能力,即可依現行犯或準現行犯逮捕送辦。

警方表示,19日晚間新北市警察局板橋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陳姓男子行跡可疑,未料陳嫌拒絕配合攔查並駕車逃逸,過程中還衝撞員警機車。

支援警力趕抵後,迅速將陳嫌壓制逮捕,經唾液毒品快篩後呈現陽性反應。全案除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偵辦外,警方也因其拒檢撞警、情節重大,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並獲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獲准。

 

陳男經唾液毒品快篩後呈現陽性反應。翻攝畫面
陳男經唾液毒品快篩後呈現陽性反應。翻攝畫面

另一起案件則發生於21日凌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執行路檢勤務時,發現徐姓駕駛精神委靡、身體持續顫抖,具有明顯毒駕徵候,經唾液快篩後同樣呈現毒品陽性反應,警方當場依法逮捕。進一步查出徐男為未定期到驗毒品人口,警方認為其有反覆毒駕犯罪之虞,也已建請檢方聲請羈押。

警方強調,毒駕不僅危害自身,更嚴重威脅其他用路人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毒駕最高可處12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另涉公共危險罪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重傷或死亡,更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作者簡介

曾佳俊

「新聞無所不在,只要一顆善於發現的心!」從廣播電台記者、蘋果日報、時報周刊到現在壹蘋新聞網,逾20年的記者生涯,愛交朋友、觀察細節的我,常出演「清水變雞湯」的魔術師,有時像「化腐朽為神奇」的雕刻家,在看似平凡的人事物中如偵探般遊走,抽絲剝繭找出最吸引讀者的新聞觀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林口仁愛路社宅驚悚墜樓 婦全身骨折命危送醫搶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