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劉世芳說,毒駕成因大部分與吸食電子煙毒(喪屍煙彈)有關,一旦駕駛人於駕車時併吸食該類電子煙毒,將迅速產生「肌躍症」及「意識不清」等症狀,進而造成車輛失控衝撞,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唯有自源頭加強查緝,始能機先防制毒駕發生。
警政署以政策引導及專案查緝等方式,積極溯源查緝依托咪酯類煙毒分裝場案件,統計115年1月至4月全國各警察機關共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煙油及粉末計148公斤,機先攔阻150萬顆毒煙彈流入社會,戮力從供應鏈源頭強力打擊掃蕩。
警政署於114年底引進「唾液毒品快篩試劑」新式執法政策,大幅改變過往僅能「事後採尿」追溯之執法困境,並在全國警察同仁不遺餘力之強力查緝下,115年1至4月共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相較於114年同期,攔阻量能已大幅提升2.7倍,成功守護上萬個可能因毒駕而破碎之美滿家庭。
除第一線員警戮力查緝守護外,內政部與交通部、法務部及高檢署等機關,亦同步展開跨部會合作,系統性規劃多項防制政策。內政部警政署已修正「查緝毒駕作業程序」,經攔查具毒駕徵候並以唾篩檢測呈陽性或拒測者,均得依(準)現行犯逮捕;司法院已修正刑事訴訟法,正式將毒駕列入「預防性羈押」事由,希藉由上述兩項新策略之雙箭齊發,在執法面向發揮「毒駕即逮捕、移送即聲押」之強力嚇阻效果。
另各地方檢察署也將嚴審毒駕被告易科罰金要件,期有效隔離毒駕犯嫌持續危害;另內政部也積極與交通部研議「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及「強化毒癮者駕照管理」等多項交通法制措施,禁絕毒駕者上路機會,共同展現「毒駕零容忍」堅定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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