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阿德平日在阿里山協助經營家族餐廳,放假時會回到嘉義市住處居住,去年2月時妻子小花參加特斯拉車聚,認識男子小宇,之後雙方頻繁往來,小花疑似不想讓行蹤曝光,刪除特斯拉帳號,導致「行車記錄器」、「哨兵模式」和「車廂鏡頭」等功能失效,還將家中監視器帳號更改,向阿德謊報外出行程等。
但阿德發現小花多次單獨與小宇出遊,還曾前往汽車旅館「休息」好幾小時才離開,阿德懷疑綠光罩頂提出訴訟,法院審理期間,兩人今年3月竟還同遊日本北海道,訂房也是共處一室,遭阿德提告求償100萬元;出庭時小花辯稱,因孩子到嘉義市上學,兩人分居後阿德透過設備監控她,壓力大才向車友訴苦,會到汽車旅館也是因為發現阿德裝針孔,恐懼下才請小宇陪同投宿,沒有不正當性關係。
嘉義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雙方出遊獨處時間多在深夜、凌晨時分,且同赴國外旅遊同住,夫妻間的忠誠義務屬於民法保障的身分法益,雙方出遊與獨處時間多在深夜,有別於一般朋友社交分際,非社會能容忍範圍,且阿德提出錄影畫面、截圖均為公共場合互動,有證據能力,認定不法侵害配偶關係情節重大,判決兩人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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