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毒駕撞死8旬翁遭押成首例 肇事拖行傷者再辦殺人罪|壹蘋新聞網

高雄男毒駕撞死8旬翁遭押成首例 肇事拖行傷者再辦殺人罪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高雄報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毒駕列入擴大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新法公告後昨(15)天1正式生效,高雄市41歲朱男在小港區追撞騎機車的80歲洪姓老翁,肇事後一度拖行傷者,造成洪男傷重不治,他被查出毒駕,高雄地檢複訊後聲押獲准,成為新法實施後羈押首例,除毒駕致死外也依殺人罪送辦。
朱姓男子毒駕上路,14日下午撞死8旬老翁,適用於新法擴大預防性羈押,15晚間檢方聲押,高雄地院裁定准押。民眾提供
朱姓男子毒駕上路,14日下午撞死8旬老翁,適用於新法擴大預防性羈押,15晚間檢方聲押,高雄地院裁定准押。民眾提供

這起事件發生在14日下午3時許,41歲朱姓男子開車行經小港區時,從後方追撞騎乘機車的80歲洪姓老伯,洪男重摔落地,當場沒了呼吸心跳,警消到場後立即CPR及應急處置,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

警方對肇事的朱男進行毒品唾液快篩及尿液檢測,包括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都呈現陽性反應,毒駕上路還致人於死,隨即報請高雄地檢指揮偵辦,檢警初步相驗後,認定朱男犯行明確,依照新修正實施的刑事訴訟法,15日晚間複訊後向高雄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准押,成為新法實施後第一例。

據指出,朱姓男子是建築工人,事發當天開車經過小港區高松路、山田路口,從後追撞洪姓老翁;老翁噴飛空中,摔落朱男轎車前擋風玻璃再滾落路面,朱姓男子肇事後仍繼續往前開,洪翁卡在車下拖行數十公尺,有目擊民眾趕緊上前攔車才制止朱男,此部分另依殺人罪送辦。

朱男肇事後還拖行傷者,有民眾攔車才停下,被依殺人罪移送。民眾提供
朱男肇事後還拖行傷者,有民眾攔車才停下,被依殺人罪移送。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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