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全案,剴剴於2023年8月間透過兒福聯盟轉介,隔月改由保母劉彩萱照護,豈料,劉彩萱與妹妹劉若琳竟聯手凌虐剴剴,除綑綁剴剴四肢、遮蔽雙眼,以隔夜飯打成泥餵食,還命他在冬天只穿尿布罰站、裸身躺在地,更離譜的是將他身軀對折塞進水桶,剴剴於耶誕夜過累積全身共42處虐待型傷勢而慘死。
檢方查出,兒盟社工陳尚潔未實際查訪,既使看到剴剴身體及額頭有不明瘀青傷勢,還暴瘦、掉牙及神情異常,仍聽信劉彩萱認為傷勢是剴剴自己造成,措施延誤就醫良機。檢方還認為,陳尚潔負責剴剴案期間,未依規定在訪視立刻紀錄,檢察官要求提出文件時,還與兒盟的幹部、社工商討如何增修補改工作紀錄,以規避檢警調查。北檢最後依過失致死、偽造文書2罪起訴陳尚潔。
北院上月一審判決,認定陳尚潔身為專業社工,是實際查訪剴剴最重要的監督者,更是兒盟、剴剴家屬及外部單位的聯繫窗口,她卻背棄職責,聽信保母卸責說詞,未落實查核、追蹤孩童身心發展義務,導致剴剴枉死,因此依過失致死判2年,但她涉犯偽造文書罪部分,合議庭認定,陳女雖在處遇紀錄上錯誤記載死因為「溢奶」,但考量當時急診室情況緊急,不排除是錯誤記憶,加上有將醫師觀察剴剴身上不合理傷勢記錄下來,認定只是行政「瑕疵」,沒有虛構事實犯意而判無罪。
不過,檢方不認同一審判決刑度過輕,且認偽造文書罪無罪部分有違誤,因此決定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