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一名被害女童去年9月在校上課,在性平學習單內寫出遭狼師猥褻惡行,校方獲悉後報案,南市婦幼隊報請南檢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偵辦,研判受害人眾多,去年10月14日發動搜索,查扣張男手機、攝影機等證物,數位鑑識還原後找出約30名被害人。

檢警調查,張男從2019年起在廁所安裝隱藏式攝影機,拍攝女童如廁畫面,再用手機APP截圖影像收藏,平時在安親班上課,利用批改作業、休息時觸碰女童私密處,拉對方手摸自己的「小弟弟」,還兩度在女童午睡時,掀開內褲拍攝下體照片,且到案時矢口否認,警方出示證據才承認,甚至接觸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檢方偵結後提起公訴,建請從重量刑。

檢警去年10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今年1月偵結起訴並求處重刑。資料照
檢警去年10月發動搜索,查扣相關證據,今年1月偵結起訴並求處重刑。資料照

台南地院審理此案,張男出庭時坦承犯行,在提告的5名女學童中,已與其中3人的家屬達成調解並賠償完畢,迄今仍有2人尚未成立調解或賠償損害,法官認為張男身為老師,卻嚴重侵害學童身心及人格發展,所犯37罪分論併罰。

法官今天宣判,張男所犯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8罪,處3年4個月與3年2個月不等;乘機猥褻罪3罪,分處2年與1年不等;猥褻罪判處8個月;拍攝兒童性影像罪25罪,各處1年3個月,合併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6個月,可上訴。

台南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張男涉犯猥褻、拍攝性影像等共37罪,合併應執行10年6月。資料照
台南地院審理後今天宣判,張男涉犯猥褻、拍攝性影像等共37罪,合併應執行10年6月。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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