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粉專「消防神主牌」發文表示,看到新聞一名男大生,聽到有人落水呼救,就跳下去了,但在拉著老翁往岸邊游,離岸邊大約50公尺的地方,兩個人都沉下去了,友人說,男大生曾說過想考救生員證,水性應該不錯,不知道當時出了什麼狀況,他坦言看了心裡很沉。
「消防神主牌」指出,水域救援是台灣每年發生二次溺水最多的場景之一,所謂二次溺水,是指下水救人的人自己也溺斃的狀況,通常溺水的人在極度恐慌的狀態下,會本能地抓住任何靠近的東西,而抓握的力道加上水流的阻力,還有救援者自身體力的消耗,可能在幾分鐘內讓原本水性不錯的人也撐不住。
而50公尺在游泳池裡是一個來回,但在流速不穩定的河邊,帶著一個不配合的落水者,是一個完全不同的距離,凌晨的淡水河水溫低,水流不可預測,能見度差,老翁的體重和失去意識之後的狀態都是變數,「這不是水性好不好的問題,是一個沒有裝備、沒有訓練的人,在最危險的條件下試圖完成一件需要專業才能完成的事。」
因此粉專提醒,如果你在岸邊發現有人落水,首先是大聲呼救,讓更多人知道,讓有能力幫忙的人過來,同時打119;再來在岸邊找任何可以延伸的東西,例如竹竿、樹枝、皮帶、衣服、繩子等,連接起來伸向落水者,讓他抓住,你在岸上把他拉回來,注意自己腳要踩穩,抓住岸邊固定的東西。
第三如果旁邊有任何可以漂浮的東西,如寶特瓶、保麗龍、救生圈,可綁上繩子拋給落水者讓他抓著浮起來,你再把他拉回岸邊;最後是不要跳下去,伸、拋、划,最後才是游,游泳救援需要專業訓練,不是一般人應該做的事,「見義勇為不等於跳下去,在岸上想盡辦法把他拉回來,才是讓2個人都有機會活下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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