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檢察長柯宜汾表示,新竹縣市因科技產業聚落集中,民眾整體薪資水準、消費能力及投資意願較高,加以網路使用頻繁,使假投資、假網拍、假交友投資詐財及假冒機構詐財等案件,成為轄區內必須持續關注之詐欺型態;打詐工作不能只靠事後偵辦,更要透過「早期預警、即時通報、金流攔阻、跨機關協作」建立完整防護網。
新竹地檢署指出,依據轄內案件統計資料顯示,113年下半年新竹縣市詐欺案件受理件數為近年高峰,單月最高達1,046件;財損部分,113年11月單月財損約12.7億元。經中央打詐政策、跨機關協作及地檢署詐欺預警機制持續推動後,案件數與財損已有下降趨勢,115年2月受理件數降至375件,115年3月財損降至約2.4億元,顯示打詐預防、金流攔阻及司法偵辦已逐步發揮成效。
新竹地檢署強調,將持續透過預警通報、金流攔阻、具體求刑、量刑資料分析及犯罪所得追扣,強化整體打詐力道,降低詐欺犯罪之僥倖心理與犯罪誘因,維護新竹縣、市民眾與企業財產安全。
會中也針對「高齡車手」增加趨勢討論並交換意見,依地檢署案件統計,65歲以上高齡車手案件,113年僅2件,114年增加至22件,115年第一季已達13件;若以涉案人數觀察,113年為2人,114年增至22人,115年1至3月已達14人,保守推估全年恐達42人以上。此一現象顯示,詐騙集團不僅鎖定高齡者為被害人,更可能以「簡單打工」、「跑腿收款」、「代領款項」等話術,吸收並利用高齡者作為車手。
另外園區公司「企業詐騙」部分,詐騙集團常以竄改電子郵件、假冒負責人、假冒國外供應商、偽造付款指示、建立假LINE群組或以「緊急付款」、「更換收款帳戶」、「供貨結帳」等理由,誘使會計、財務或業務人員匯款。企業應建立「付款再確認」機制,凡涉及境外匯款、變更收款帳戶、臨時要求加速付款或以通訊軟體指示付款者,均應以原留存電話、雙主管覆核或視訊確認等方式再次查證,避免因一時相信假訊息而造成重大財損。
新竹地檢署呼籲,民眾務必牢記「不領、不收、不轉、不借」四句口訣:不幫陌生人領錢、不幫陌生人收款、不幫別人轉帳、不出借帳戶及提款卡。合法公司不會要求民眾到超商、公園、車站或住家樓下面交現金;真正的檢警、法院或政府機關,也絕不會要求交付現金、提款卡或帳戶資料。若遇可疑情形,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查證,共同守護高齡者、企業財產安全及社會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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