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新豐鄉一名飼主疑似住院,卻未委託他人協助照顧貓隻,致貓隻多日無人餵食,有致死之虞;5月4日派員到場,發現部分貓隻躲在牆壁夾層中,救援團隊至5月6日才成功將所有貓隻救援入所,總計14隻貓隻健康狀況不佳,具腹瀉、跳蚤感染及皮膚病等症狀。

由於該飼養場所環境髒亂、未提供食物及乾淨水源,並發現飼主未依規定寵物登記等多項違反動物保護法的行為。為避免危害繼續發生,動保所已扣留安置14隻貓,並由獸醫師立即給予除蚤藥物及必要照護。

動保所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1條第1項:飼主違反第5條第2項第1款至第10款及第6條規定,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並依32條第1項沒入飼主貓隻。

動保所呼籲,民眾飼養動物,應善盡飼主責任,提供動物必要之食物、飲水、照護及安全環境;如因故無法妥善照顧,也應主動尋求協助或委託他人照顧,切勿任由動物處於飢餓、疾病或危險狀態,以免違反《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

貓咪跳蚤、耳疥蟲感染。新竹縣府提供
貓咪跳蚤、耳疥蟲感染。新竹縣府提供
現場環境髒亂。新竹縣府提供
現場環境髒亂。新竹縣府提供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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