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庭後受訪指出,他很尊重檢察官,但我覺得在賴清德的統治下,司法真的是變得很誇張,今天的準備庭檢察官就是在表演,實在不知在表演什麼,大家有聽過準備程序放投影片嗎?當庭列舉他說話的內容都是片段,且指控內容越來越扯。館長還強調,影片中全程都是他與網友一問一答,檢察官卻說他危害台灣人民、違反《憲法》、恐嚇公眾、意圖顛覆、武統台灣,越來越扯了。
館長還說,本來從一個賴清德現在變成說他危害台灣民眾,還指控他意圖要讓中國武統台灣、顛覆憲法、危害人民,到底是什麼跟什麼東西呀?這是什麼狗屁司法啊?
館長還說,檢察官認為恐嚇罪不是膽量大不大,而是他有主觀犯意就成立,完全顛覆他對恐嚇罪的認知,他以前告過多少恐號他的人,告都告不成,台灣有多少黑道,告也告不成,從一個恐嚇賴清德變成支持武力統一,顛覆國家憲法、危害社會大眾的罪責,一日好幾變,這樣的司法、這樣的迫害。
對於記者詢問是否還會聲請傳喚總統賴清德?館長無奈指出,問過律師了,要聲請國安局相關資料檢察官不同意,更遑論傳賴清德,也問過很多意見,賴清德不可能來,就不做多餘的動作了。館長最後說,現在案情已轉彎了,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庭訊開始,檢察官以投影片方式說明起訴要旨,先將起訴出有關館長涉及恐嚇危害安全及恐嚇公眾的言論列舉出來,包括「咱們就武統、27年就不用選了」、「精準打擊 斬首 你別怕」、「兩岸一家親,我們都是中國人,我給你挺,你是我兄弟」、「我昨天有看到新聞,斬首打擊」、「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等言論。
檢察官指出,館長的言論不僅讓總統賴清德感到恐懼,且內容已明確讓台灣民眾造成恐慌、恐懼,已屬違憲言論,不受言論由保護,有其陳述、影片、譯文及檢舉和函等證據可證。
館長的律師則指出,館長當時是針對藍白合及下架民進黨的議題發表言論,且內容是引用《中央社》有關中共斬首演習的相關新聞加以評論,受言論自由保護,且館長為民間人士,沒有實施斬首或武統的可能,更不可能造成國家受到危害,又檢舉的來源是敵對或政治立場不同的人士所為,此外,律師也當庭向法官聲請向國安局函詢,是否因館長言論而提升維安層級。檢方對此持反對立場,認為館長的言論內容明確造成總統及民眾恐懼,且屬危害告知,犯行明確,沒必要函詢國安局。
法官確認雙方對調查證據、爭點整理均無意見後,當庭諭知擇期再開庭。檢辯雙方也對科刑證據部分,表示庭後具狀陳報,全案擇期再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