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呂姓男子(55歲)與莊姓同居女友去年9月15日晚間在租屋處細故發生爭執,竟持鋸齒刀朝莊女頸部砍殺,致莊女受有頸部撕裂傷併氣管撕裂傷、急性呼吸衰竭等傷害。

莊女顧不得當時全身赤裸,摀住血流不止的脖子趁機奔逃下樓至住處附近的超商求救,經超商店員呼叫救護車送醫緊急救治,始倖免於難;案經警員趕往現場,循線逮捕呂男,並起出作案凶器後送辦,由桃園地檢署依家暴殺人未遂罪嫌將呂男提起公訴。

呂男堅稱警詢時神智不清,並不記得曾經傷害被害人,且自白是警員誘導提問,但法官勘驗警詢錄影,呂男回答自若,且有被害人指認等情而未予採信,並審酌呂男僅因與被害人發生爭執,竟持鋸齒刀之利刃攻擊被害人頸部,因被害人逃離並由他人協助就醫始幸免於難,依殺人未遂判處有期徒刑6年。

被害女子奔超商求救。翻攝畫面
被害女子奔超商求救。翻攝畫面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