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許男於4月21日23時許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遭警方製單舉發,罰鍰新臺幣500元。許對舉發結果心生不滿,遂前往三民派出所前表示欲以靜坐方式陳情抗議。期間經員警在場關懷與安撫後,許男原表示將離去並循正式管道提出救濟與申訴,但他隨後情緒再度激動,突然衝至道路上並躺臥於車道中。
員警見狀,為防止發生交通危害,立即上前將其架離至安全處所,並持續安撫其情緒至平復,現場未發生人員傷亡情事。
許男躺臥於道路上,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可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分局將依規定製單舉發。
三民第一分局呼籲,民眾有任何訴求應理性尋求合理、合法管道反映及解決,避免以危險方式表達訴求,以避免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才宣布要選綠島鄉長! 台東縣議員王姷力疑涉貪遭檢調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