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訂購羊奶當「免費糧食」!慣竊剛交保2周再回籠 法院裁定羈押|壹蘋新聞網

民眾訂購羊奶當「免費糧食」!慣竊剛交保2周再回籠 法院裁定羈押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近日出現「偷奶賊」引發關注!前鎮分局於4月16日掌握網路流傳之監視器畫面,一名男子於清晨4時許,趁四下無人之際,將民眾訂購之羊奶順手牽羊後迅速離去,過程全遭監視器完整拍下。警方循線緝捕,發現他2周前才偷羊奶被移送法辦,這次不再幸運,法院裁定羈押。
蕭男居無定所且無業,竟將民眾訂購之羊奶當作「免費糧食」。翻攝畫面
蕭男居無定所且無業,竟將民眾訂購之羊奶當作「免費糧食」。翻攝畫面

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獲悉竊案後,立即啟動偵查機制,第一時間聯繫被害人完成報案程序,並同步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擴大比對可疑人車動態,迅速鎖定犯嫌特徵與行蹤。警方運用科技偵查手段,循線追查,不到10小時即鎖定犯嫌身分,並於16日下午4時許,在前鎮區興仁公園附近查獲涉案男子蕭男(年約40歲)。

蕭男起初矢口否認犯行,試圖規避責任,警方出示沿線監視器影像、行進軌跡及相關事證,逐一突破其說詞,最終才坦承竊取羊奶之犯行,全案事證明確。

蕭嫌竟將民眾訂購之羊奶當作「免費糧食」。翻攝畫面
蕭嫌竟將民眾訂購之羊奶當作「免費糧食」。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蕭男居無定所且無業,竟將民眾訂購之羊奶當作「免費糧食」,不僅涉及本案,早於兩週前即曾因竊取羊奶遭草衙派出所查獲,案件尚在審理期間仍再度犯案,顯見其毫無悔意。警方進一步調閱相關影像,確認其具連續、反覆實施竊盜之行為,遂檢具完整事證,報請高雄地方檢察署聲請拘票獲准。

警方取得拘票後,隨即依法拘提到案並告知相關權利,成功阻斷其持續犯案行為,避免更多民眾財物受害。全案訊後依違反《刑法》第320條竊盜罪,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由高雄地方法院裁定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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