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大隊表示,古姓女子(35歲)昨天上午9時34分許騎乘機車誤闖國道,由湖口交流道一路南下,並進入湖口服務區;警方獲報後於南向湖口服務區內攔獲機車,並依規定製單舉發違規,無人受傷。
國道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標誌標線指示行駛,機車騎士誤闖國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處駕駛人3,000元以上至6,000 元以下罰鍰,如致生往來之危險,將依公共危險罪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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