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警財產權偵查大隊去年7月間,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移送冒名報關進口仿冒CHANEL及HERMES商標商品之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深入追查發現,該批仿冒品實際收件人為經營IG帳號及LINE社群之網路賣家。

警方查獲的仿冒品。翻攝畫面
警方查獲的仿冒品。翻攝畫面

經蒐證後,專案小組於去年10月收網,前往嘉義市西區的據點執行搜索共計查扣仿冒LV、CHANEL、HERMES、DIOR等商標精品229件、iphone手機2支、出貨訂單1批及相關電磁紀錄。經相關商標權利人辨識真偽,確認均為仿冒品,侵權市值達1135萬800元。

警方查獲的仿冒品。翻攝畫面
警方查獲的仿冒品。翻攝畫面

據了解,侯女等4人自對岸廠商進貨奢侈品牌仿冒商品,分工經營IG帳號及LINE社群販售仿冒精品,相關仿品以進貨價2至3倍價格販售,平均月營業額逾100萬元,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作者簡介

江孟謙

記者、編輯資歷逾10年,曾任網路媒體、報社,各種領域都略有研究。喜歡閱讀、吸收新知,用具有邏輯的文字道出一切;喜歡旅行、攝影,用豐富的照片精彩人生。擅長找到社會上稀奇古怪的小事物,給好奇的讀者帶來另一番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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