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男吸毒上街隨機殺3人 出獄不到7月再犯 法院判決曝光|壹蘋新聞網

苗栗男吸毒上街隨機殺3人 出獄不到7月再犯 法院判決曝光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苗栗報導】48歲男子邱明治去年10月2日吸食毒品後,以黑色膠帶綑綁左手,持刀騎車上街隨機尋覓作案對象,殺傷2名國小女童及50歲林姓鐵工,林男與另名丁姓女童傷重,一度在加護病房救治,所幸3人最後均平安出院;苗檢偵查終結提起公訴,具體求處3個無期徒刑,今天法院宣判,依殺人未遂判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
邱男吸毒後上街隨機殺人,刺傷兩名女童、一名中年男子,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求處3個無期徒刑。民眾提供
邱男吸毒後上街隨機殺人,刺傷兩名女童、一名中年男子,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求處3個無期徒刑。民眾提供

檢方起訴書指出,邱男事發當天上午施用毒品安非他命後,騎車外出尋找作案目標,還將長度17公分的菜刀以黑色膠帶綑綁在左手,當天下午3時許在苗栗市看見落單的徐姓國小女童,以菜刀朝對方頸部、胸部直刺,徐姓女童掙脫逃離,邱男騎車追趕,又對著見義勇為的林姓男子猛刺,造成他腹胸重創,導致血胸、橫膈膜及肝臟撕裂等傷勢。

邱男行凶後又看見另名國小丁姓女童,以右手抓住對方,持刀往女童胸口直刺,造成血胸等傷勢,黃姓老師目睹後奮力拉開丁姓女童,避免再遭毒手,邱男乘機逃逸,警方循線前往邱住處逮人,3名被害人經救治後,均倖免於難而未發生死亡之結果。

邱男行凶後逃逸,警方循線逮人。民眾提供
邱男行凶後逃逸,警方循線逮人。民眾提供

苗栗地院審理此案,認為邱男當下動作機敏,事後還與警方對峙拒捕,偵審過程能清楚敘述犯罪動機與細節,雖有情緒控管問題,但犯案時辨識、控制能力未喪失或顯著降低,且2025年3月因殺人未遂服刑出獄,僅不到7個月再次犯案,故不適用刑法第19條免刑或減刑規定,並依刑法第47條第一項規定加重其刑。

合議庭認為,邱男在公共處所隨機殺人,犯罪手段殘忍、造成3名被害人身心遭受重大傷害,更引發嚴重社會恐慌,犯罪危害實屬重大,然殺人行為均未至生死亡結果,審理中坦承犯行多次道歉,已有反省悔意,審酌後依殺人未遂、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殺人未遂罪,在法定30年有期徒刑上限內,判處他29年徒刑。

苗栗地院今天宣判,邱男合併應執行29年徒刑。資料照
苗栗地院今天宣判,邱男合併應執行29年徒刑。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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