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去年底在民權路一處社區租屋,但只繳了首月租金,房東多次聯繫不上,找了包租代管的林男前往收租,未料雙方起了爭執,林男報警後,陳女竟直接搧了對方耳光。
警方見陳女不願配合且數次提供虛偽年籍資料,還對林男施暴,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對陳女實施強制管束並帶回派出所查證。
經運用警用系統比對,確認陳女為士林地檢署所發布的詐欺通緝犯。另林男遭毆打部分,林男表示暫不提出傷害告訴;全案訊後依詐欺通緝罪名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
台積電課長假刷卡52次遭解僱 提告辯「外出找靈感」下場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