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擔任保全工作的范姓男子(56歲)2022年間結識杜姓女子,兩人於2024年9月至12月間頻繁聯絡及見面,杜女陸續以拍照、玩遊戲為由,向范男索討金錢。2024年12月23日下午,兩人在桃園一家KTV包廂內碰面,范男因無法長期忍受杜女多次索取金錢,竟在包廂內掐壓杜女之頸部、摀壓其口鼻,致杜女窒息並失去意識。

范男隨後在當天晚間17時37分經KTV店員通知須結帳後,撥打電話向警方報案自首。警方獲報到場,杜女經送醫急救仍於同日18時45分許經宣告死亡。

桃園地院審酌范男因認自己長期對被害人投入情感,惟被害人之反應多著重於金錢之索取,而范男本身經濟能力有限,因經濟壓力、不滿情緒之累積,於案發前已有殺人之念頭;案發當日,因認被害人態度敷衍,以徒手長時間掐壓被害人頸部,即使被害人掙扎仍未停止,手段非輕。被害人死亡對其家族及未成年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之傷害。

另考量范男之智識能力正常並有穩定工作,惟就人際關係處理及情緒管理能力不足,過往已有家庭暴力紀錄。犯後主動報警並始終坦承犯行,然而其仍較關注於犯罪對自己所造成之影響,對於犯行之反省及對被害人家屬之歉意表達均屬有限。再參酌有關其社會復歸及再犯可能性之評估,依殺人罪量處有期徒刑15年。

作者簡介

張沛森

主跑社會、地方新聞逾30年,歷任台灣日報、中央日報、蘋果日報、壹蘋新聞網等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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