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本月19日委託搬家公司搬家,當天來了3名工人,據林女指控,曾有1人短暫留在主臥約2分鐘,還出門確認她的位置。沒過多久,林女就發現珠寶盒內東西短少,除了金項鍊外,還有一包裝有25000元的紅包不翼而飛。
林女立刻報警,經調閱監視器、搜查工人身上,均未發現贓物,不過,當林女做完筆錄返家途中,竟發現紅包袋被丟棄在住家附近水溝蓋上。
警方進一步追查,得知蘇姓工人前往銀行將25000元存入,而金項鍊被藏於1樓的花圃中,後續由警方陪同於現場取回贓物,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
林女無奈表示,該搬家公司回應,蘇姓工人是第一天上班,「對消費者來說,人員是由公司安排到場,過程中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難以接受。」也提醒大家好好保管貴重物品,希望業者用人能更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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