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道得知判決結果後,立刻發聲明指出,尊重司法專業,對司法仍有期許,對於本案所引發的社會關注,本人始終秉持專業與尊重,期待司法能發會定分止爭的功能,而非淪為打壓異己的工具,謝謝大家關心。
李伯道(72歲)是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18期結業,在法界歷任檢察官、法官、台中高分院院長,資歷超過40年,他於2020年以特任官身分接任懲戒法院院長,2023年5月則以「健康因素」提早退職,隨後就被踢爆涉及性騷擾。
這起性騷擾案緣於2023年3月16日,懲戒法院赴雲林舉辦法官交流自強活動時,當時的院長李伯道即將退休,於是接受同事及部屬們敬酒歡送,李伯道酒過三巡已有濃濃醉意,竟趁酒酣在酒店房間強抱落單的女部屬。女部屬逃回房間,李竟要求她回房繼續聊天。自強活動結束後返回台北,李伯道再於同年3月25日、3月31日、4月6日要求這名女部屬到辦公室,再動手環抱對方,還禁止其他部屬不得進入,4月12日又再度摸這位女部屬手臂。
李伯道竟又於2023年4月17日給這位女部屬「告白信」,信中指出,「突然感到很茫然,很失落,怎會如此?我怎麼那樣不珍惜,不知感謝」、「還是要講出來跟妳說聲抱歉,都應該怪我沒有好好珍惜,以後會更加珍惜,同時不再提喝茶就是了」。
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接獲申訴後查出,李伯道自2023年3月16日至4月17日止,這段期間共7度性騷擾女部屬,因此決議性騷擾案成立,李伯道雖提行政訴訟,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決敗訴。
監察院後續也彈劾李伯道,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將李柏道報請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李這段期間以提行政訴訟為由,聲請停止訴訟,但遭職務法庭駁回,懲戒法院審理後,今天判決李撤職,停止任用公務員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