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帶未滿14歲男學生回家滾床單 女教師下場出爐|壹蘋新聞網

兩度帶未滿14歲男學生回家滾床單 女教師下場出爐

記者 綜合報導
【記者鮮明/南投報導】南投縣某基金會1名年輕女老師,被控於2024年與1名來參加輔導課程的少年交往,並在課程結束後兩度將少年帶回租屋處發生性關係,遭少年家長怒告性侵。女社工師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一審被依與未滿14歲男子性交罪判刑2年、緩刑5年。可上訴。
女老師兩度將未滿14歲的男學生帶回租屋處發生性行為,一審被判刑2年、緩刑5年。AI生成示意圖
女老師兩度將未滿14歲的男學生帶回租屋處發生性行為,一審被判刑2年、緩刑5年。AI生成示意圖

據了解,這名女老師目前仍在攻讀碩士學位,未婚。女師2024年在某基金會擔任教師,該基金會於南投縣某鄉鎮辦理暑期輔導課程,女師竟與1名來參加輔導課程的未滿14歲少年萌生情愫。

判決指出,女師明知該名少年未滿14歲,竟分別於同年9月、10日某日,兩度在女師位於南投縣租屋處與少年發生合意性交行為,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可處3年以下10年以上徒刑。

法官考量女師行為時年紀尚輕,且未違反對方意願,案發後始終坦承犯行,並積極與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調解並履行完畢,顯見已具有悔意,若量處法定最低度刑仍嫌過重,依法依刑法第59條規定減輕其刑,兩次犯行分別判刑1年8月,應執行2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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