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謝男、陳男(兩人通緝中)與身分年籍不詳,綽號「阿勇」的男子謀畫持槍射擊網紅「鳳梨」,2024年7月15日晚間8時許,謝男騎機車尾隨吳泓逸駕駛的休旅車,跟蹤到嘉義市博愛路二段某路口,趁著吳男停等紅燈時,朝著車門連開12槍,謝男隨即揚長而去。

「鳳梨」向警方報案時供稱,原本以為有人放鞭炮,看到車身彈孔累累才知道被攻擊,當時妻子也同車,事後飽受驚嚇;謝男動手後逃逸到南市白河、東山一帶,「阿勇」指示不知情的張男開車前往,將謝男載到一處工廠,期間謝男告知張男槍擊過程,張仍將謝藏匿在工廠中,另名男子「小黑」則取走謝男原有手機,再將有香港門號的黑莓機交給他使用,躲避警方追緝。

謝男之前因涉及槍砲案交保,因犯此案交保金也被沒收,又遭警方通緝,但迄今仍未落網,警方則循線逮到接應的張男,檢方偵結後依藏匿人犯罪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以簡易判決,判處他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嘉義地院依藏匿人犯罪,判處張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嘉義地院依藏匿人犯罪,判處張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資料照
作者簡介

莊曜聰

當過廣告業務、公關、房仲、外商講師,輔大新聞傳播系畢業,卻在35歲才重回媒體圈,人生一言難盡,喜歡跟刁民一起,感受人間煙火氣,社會新聞還是最愛,你有故事我有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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