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1月首度開庭審理此案,李女坦承全部犯行,辯護人稱其深刻悔悟有意願和解,中院昨天安排李女與被害人、家屬等調解,除了1名家住南部的被害人因交通往返不便,同意李女調解條件外,其餘人並未在同意書上簽字。
王家二女兒職業軍人,他委託律師出庭,上次就言明「不願意談和解」,且希望法院依檢方具體求刑,能判對方15年以上徒刑,有生之年在獄中完整贖罪,律師林瓊嘉之前提到,王家人遺書中提及「一次又一次的要錢,無止盡的壓榨、無止盡的還帳」,又自責「我們笨、被騙」,可見當時之絕望無助。
不只王家人,還有被害人因被李女詐騙,迄今仍在繳納高額卡費、到處欠債,自己信用破產被銀行列為拒絕往來戶,生活上諸多不便;回顧這起案件,45歲李女以團購、買黃金等話術詐騙王家五口752萬,因不堪精神壓力、催債逼迫走上絕路;檢方痛批李女手段惡劣,依銀行法、詐欺及恐嚇罪嫌起訴,向法院建請判處15年以上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