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民權一派出所日前獲報,民眾表示在吉林路遺失背包,警方調閱案發地點及周邊監視器畫面,發現背包為1名男子拾起並翻閱背包內容物後,即攜帶該背包騎乘機車離去,警方檢視畫面後隨即擴大追查其行蹤與身分。
事隔3日,大同分局延平路派出所受理1名男子送交拾獲之背包, 經比對影像確認,該男子即為先前拾獲背包之人,經警方通知失主領回失物,於清點時發現背包內現金短少數萬元。
因拾得人自拾得背包起逾3日才送交派出所,對現金短少、逾時3日才送交派出所之行徑無法清楚解釋,全案警方仍依侵占遺失物,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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