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洪母因不滿與女兒就讀同校的1對姊妹花疑似霸凌女兒,去年1月以LINE傳訊息給姊妹花中姊姊的男友,內容包括「如果你不想處理,那麻煩你告訴你馬子跟她那個比破麻還要像破麻的妹妹給我閉嘴」、「如果在繼續一直影射謾罵,我真的就不客氣了,我會找人把他們兩個抓出來處理了」。
洪母還說,「還有跟你馬子他們轉告一下,嘴巴再繼續邱,我到時候會請她吃大便,還有她教唆的人我會真的讓他們知道什麼叫破麻」、「那麼喜歡罵人破麻,我會讓他們當當看破麻的滋味是什麼」、「如果能幹女人免錢的,我相信想很多男人都很願意吧!到時候就可以讓他們如願以償當上破麻了」。姊妹花得知後,對洪母提告。
洪母坦承傳訊息給姊妹花姊姊的男友,但辯稱轉傳的人是姊姊男友,且姊妹花事後還在IG上發文該LINE訊息,並加上戲謔的文字,顯見姊妹花並未因此感到害怕;還辯稱「破麻」是指交很多男朋友的意思,只是要讓男生去追姊妹花進而交往
不過,法官認為,洪母傳送的訊息客觀上已明確表達出可能加害姊妹花生命、身體、自由之內容,已足使聽聞者心生畏怖,且從內容來看應有預見姊姊男友會向姊妹花傳達訊息內容,已觸犯成年人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法官並認為洪母未能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還飾詞狡辯,將她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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