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指出,劉旻岳、張依萍見熱門演唱會票券供不應求,2人認為有利可圖,早從2016年便操起黃牛大業且做出心得,找來境外工程師、付款人頭、票務、證件助理等進行分工,利用大量偽造個資方式註冊售票系統會員帳號,再創建電腦程式快速搶票、付款、取票等,打造出黃牛產業供應鏈。

為了取得大量票券,工程師以早先註冊的假會員帳號,搭配自動化搶票程式突破一般人購票的速度與數量限制,另招募付款人頭出借信用卡支付票款,藉以規避單一信用卡的刷卡額度或銀行帳戶的轉帳限額,在短時間內完成結帳。

此外,因應售票方式推陳出新,為了躲過售票實名制及演唱會入場檢查,劉旻岳甚至請來助理協助取得與票面同名的證件,供購買人入場使用。

2025年間,劉旻岳看準了韓國知名男歌手GD將來台舉辦演唱會,再以相同手法大量「刷票」、「掃票」,並在獲取票券後以加價9000元至6萬5千元不等的價格轉售。經統計,劉男得手相關票券合計157張,票面總金額高達103萬220元,已嚴重擾亂購票市場秩序。

案經台北地檢署偵辦,檢警搜索劉旻岳、張依萍等人住處及車內,查扣眾多演唱會門票,包含該次GD演唱會未能出脫的票券100張在內,零零總總加起來共307張。檢方今日偵結,依涉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嫌,起訴劉男夫妻倆及2名集團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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