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出沒於新北市一帶的男子蔡少軒,曾於去(2025)年5月7日傍晚行經某處分租套房,未經房東及房客同意便擅自闖入,躲藏在其中一間套房內。同年6月1日,他又前往土城區一家燒烤店吃「霸王餐」,嗑完價值835元的套餐後竟雙手一攤稱「沒錢」,請店家自己報警。

經套房房東及燒烤店業者報警後,蔡男分別被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詐欺得利罪嫌起訴。對此,蔡男雖承認有進入房內,但辯稱「有人請我上去,我不能告訴你」;至於白吃白喝一事,他也坦承犯行。

2案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參酌監視器畫面及房客、店家證詞,認定蔡男犯行事證明確;另審酌蔡男有詐欺前科,智識程度為高職畢業,入監前為職業軍人、月收入3萬7000元等情狀,一審依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另犯詐欺取財罪,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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