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為富邦公司負責人的男子周方慰,過去就曾多次登上新聞版面。2015年間,當時已婚的周男曾外遇一名女子,2人搞出「人命」獲有一子;事後,他雖私下認領該名私生子,卻遭為小孩辦理入學的妻子發現戶籍謄本多出了一個孩子,讓妻子憤而提告。
然而,畢業於台大法律系的周男認為通姦應除罪化,因此聲請釋憲。當時,他也曾用「律師」身分接受媒體採訪,並和多名聲請人共同促成通姦除罪化的釋憲案,成為推動通姦除罪化的推手之一。
不料,周男後續接連爆出以「假律師」身份,對外幫人打官司並收取百萬報酬。此外,他還數度威脅欲分手的前女友要「散布裸照」,更獅子大開口要女方開1000萬元本票作為「精神賠償」,於2024年間被依犯《律師法》、恐嚇取財未遂罪,遭法院處1年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確定。
如今檢調再查出,周男曾於2015年間以富邦公司名義,向南華大學購入集賢樓宿舍一棟,後續卻因履約糾紛對簿公堂。後經雙方成立和解,由校方支付2850萬元給富邦公司,沒想到,他卻逕自侵占大筆和解金,並挪為私用再去他地置產。
2020年間,周男更在未召開董事會及股東會的情形下逕自出售集賢樓宿舍,私自和璽美公司、鈞言公司簽訂三方協議書,同意先將宿舍移轉登記給鈞言公司,再由璽美、鈞言合力墊高買賣價金至2億3千萬元,實際成交價格卻僅有1億4300萬元。
為了圓謊,鈞言公司陸續以支票、現金或匯款方式,營造支付買賣價金的30%、即6900萬元給璽美公司的「假象」,卻又以轉匯等方式將資金回流、軋入鈞言公司或私人帳戶,更藉此成功向銀行詐貸7成不實買賣價金1億6100萬元。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涉違反侵占、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周方慰、璽美公司負責人林柏傑及共犯業者余國華、陳柏佑、張威賢等5人,並對周男求處5年徒刑;至於鈞言公司負責人蘇哲彥則因潛逃國外未歸國,另行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