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小港警分局漢民派出所22日0時許,接獲報案稱小港區漢民路與金府路口有行車糾紛。經查,郭姓男子(47歲)駕駛營小客車,在漢民、崇文路口與呂姓男子(65歲)駕駛自小客車擦撞,呂男未停車直接駛離。郭男一路尾隨至漢民、金府路口將其攔下。
警方到場處理時,從呂男身上聞到濃厚酒氣,經當場施以酒精濃度檢測,呂男酒測值已超過公共危險法定標準值,已涉公共危險罪,當場為警方逮捕。
另呂民肇事逃逸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期間呂男兒子到場情緒激動,經警方制止及說明案情,情緒緩和後陪同呂男至漢民所接受偵詢。全案呂男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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