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初步調查,盧男當時沿新生南路3段北往南行駛,在一處路口右轉時,直接衝撞行人穿越道上的自行車,老婦人當場遭撞飛倒地。
據了解,老婦人稱當時路口行人號誌為綠燈,騎行到一半就遭右轉計程車撞上,事故後造成身體多處擦挫傷送往仁愛醫院救治。
警方表示,本次事故造成雙方皆有輕重不等車損,雙方駕駛經觀察無酒容,均同意未實施酒測;計程車駕籍正常。計程車屬轉彎車、自行車由人行道行駛至路面屬起步車,因此計程車涉嫌轉彎未注意其他車輛,而自行車駕駛行駛行人穿越道亦違反道交條例74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臺幣300至1200元罰緩。
大安分局呼籲,汽機車及慢車駕駛人通過路口除應遵守道路交通號誌、標誌、標線指示行駛,也要減速慢行並注意周遭路口,以應變道路上的突發狀況,避免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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