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網友昨天在Threads發文並附上截圖,畫面為病患露出腹部在手術室接受機械手臂執行手術,文中表示畫面是1名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生在手術室拍下,作為醫護人員不尊重病人隱私公開手術過程發限動,還說只要一想到光著身體躺在手術台上被拍的可能是自己,就真的忍不了,「誰知道他私底下還拍了什麼或拍多少張?」文中甚至還指控該名醫學生劈腿。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有關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生於實習期間疑似於手術室內拍攝相關影像並公開發布一案,衛生局先前未接獲相關申訴案件,於獲悉相關訊息後,已即刻啟動行政調查程序,初步了解,涉案人員為中山醫學大學醫學生,院方已責成醫教部及醫學系介入處理與輔導,並加強病人隱私保護相關教育。

衛生局表示,倘經查證屬實,該行為恐涉及違反《醫療法》第72條規定,即醫療機構及其人員因業務而知悉或持有之病人病情或健康資訊,不得無故洩漏;違者,將依同法第103條第1項規定,可處5萬元至25萬元罰鍰,後續將依法審慎辦理相關查處作業,並持續督導醫療機構落實病人隱私保護及實習人員之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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