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因違法炒作TDR(台灣存託憑證)非法獲利4.4億餘元,去年3月被依《證交法》等7罪,重判30年5月定讞,而後竟畏罪潛逃,檢警查出信義警協助鍾文智造假簽到記錄。

不過,北檢調查此案另又發現,南港分局黃姓副所長協助鍾文智非法查詢個資,昨天北檢指揮警政署政風室、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等單位發動搜索,並約談黃員到案,經漏夜偵訊,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此外,南港分局李姓組長則與鍾文智交往密切,共同喝花酒涉及不當場所。

南港分局表示,黃員涉嫌洩密案,警察局除指派督察室、政風室及南港分局人員,全力配合承辦檢察官進行調查偵辦外,將秉持「警紀警辦、從重究責」立場,已先行將黃員改調非主管職務,並予以「最嚴厲行政處分」;另對李姓組長涉足不妥當場所,影響警譽,違反警察風紀部分,則採取從嚴懲處,除立即將李員記過並調離主管職務,另追究相關分局幹部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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