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慶京在因京華城案羈押期間,指控林俊言對他進行不當訊問。其中在2024年10月到台北醫院單獨談話,無錄影、錄音,更在對話中以威逼口吻強調,若自己不承認行賄,會將手中資料交給銀行,銀行會對自家集團抽銀根,也沒機會離開看守所出去處理。
而三天之後林俊言再度到醫院,當時沈慶京僅有一名律師在場。林俊言再向沈慶京表示,若不認罪就無法交保,企業活動也將受損,要他承認行賄柯文哲。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後認為,林俊言赴醫院前,曾發公文給台北看守所,要北所安排訊問地點,且他也非輪值視察北所的檢察官,認定赴醫院的目的是訊問,並非「視察」。
檢評會發現,林俊言第一次到醫院訊問前,先與沈慶京有超過2小時的談話內容不當;三天後第二次到醫院,提及與視察職務無必要的案情相關事項。之後又在提訊前單獨與沈慶京見面,確認其身心狀況,卻提出要求他承認行賄的案情相關事項,且指示法警,兩人單獨見面,不要讓律師知悉,行為不當,依《法官法》規定移請新北檢,對林俊言作職務監督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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