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發現,該曳引車搭載瀝青,配有臨時通行證,但過磅超載19噸,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2條規定掣單舉發,可處新臺幣48,000元罰鍰。
駕駛王男經實施酒測值為0,車上無乘客。員警現場交通疏導並通報台電處置。初步研判為駕駛王男未注意車前狀況導致肇事,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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