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2名員警到達現場,陳姓男子(27歲)表示自己從中壢騎車出發,要到台中豐原工作,行經苗栗卓蘭時沒油;員警幫他查詢附近加油站營業時間,發現要早上7時才有營業。
雙方對話過程中,1名員警拿出掌上型電腦查詢陳男機車車牌,發現螢幕上竟顯示「失竊重機」,當下不動聲色,將掌上型電腦拿給另名女警,當場依現行犯逮捕陳男,帶回派出所偵辦。
陳男坦承機車是在苗栗市區竊取而來,行經卓蘭鎮油料耗盡,自行報案請求警方協助。警方依法進行附帶搜索,在機車置物箱內另查獲一面失竊機車號牌及行動電話一支,均為贓物,全案依竊盜罪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大湖分局表示,警方對於各類報案均秉持「不輕忽、不放過」的態度,落實查證程序,才能即時發現不法行為、保障民眾財產安全;也呼籲民眾如發現可疑人、事、物,或遭遇竊盜情形,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警方將迅速到場處理,共同維護良好治安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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