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於2023年8月間,保母劉彩萱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1歲男童剴剴,卻於同年9月1日起至12月23日、連續115天的日子裡,與同為保母的妹妹劉若琳凌虐剴剴,不僅將剴剴綑綁置於桶內,還強迫剴剴裸身躺地、罰站並餵食隔夜飯,造成剴剴受有42處虐待型傷勢慘死。
一審進入北院國民法官庭審理,分別判處劉彩萱、劉若琳無期徒刑、18年有期徒刑;劉氏姊妹不服原審判決,均上訴至二審。2人認為,原審合議庭指揮訴訟程序不公、程序違反法令,國民法官亦受媒體報導影響產生偏見,進而作出偏頗的判決結果。
劉彩萱律師指出,原審未審究劉女在剴剴死前一天還幫他餵奶,並在剴剴身體發生狀況時主動報警,而劉女亦否認餵食剴剴燒焦物或造成其生殖器上的傷勢。律師強調,剴剴的特殊行為與劉女的困境有關,其動機屬於長期不良互動「惡性循環下的失控」,並非一時的「以虐取樂」。
劉彩萱律師表示,原審國民法官庭指揮訴訟程序亦違背法令,包括證人出庭作證時沒有遮蔽措施,法官以新聞內容提供錯誤訊息給證人,檢察官甚至引用起訴未提及的報導內容加以訊問。此外,國民法官庭也已失去中立,量刑部分未考量劉女沒前科、曾求救等事實,量處刑度有所不當。
劉若琳則採無罪答辯。其律師認為,劉女沒有綑綁剴剴,事實認定也違反倫理及經驗法則,檢方更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致使國民法官產生偏見而影響判決結果。另外,原審就妹妹部分求刑16年至18年,判決18年已達上限,檢方卻未提出新事實、新證據即上訴二審,是濫權上訴。
至於剴剴外婆律師則引用一審判決,指劉彩萱捆綁剴剴、以水果尼龍網套在他頭上,還拍照給妹妹劉若琳看,就連外傭Mira也曾目睹劉彩萱推剴剴、懲罰其穿尿布罰站,甚至疑用攪碎的鍋巴餵食剴剴。而台大醫師呂立也證稱,剴剴生前全身有42處受虐傷勢,劉彩萱卻傳訊給妹妹稱「被我狠揍一頓」。
另一方面,劉若琳即便看到剴剴被劉彩萱捆綁、塞在桶子裡,卻沒有幫剴剴鬆綁,還傳訊給姊姊稱剴剴「很欠揍」等,角色形同共犯。針對劉若琳刑期,剴剴家屬的律師表示,請求法官考量其參與的犯罪手段屬暴力、反覆及長期性虐待,不應設定刑度上限,建請法官撤銷原判決量刑,加重刑度。
全案二審已於去(2025)年12月22日辯論終結,劉氏姊妹於審理期間均無過多發言,僅劉彩萱在最後發言時刻站起,哽咽向法官鞠躬說道「對不起,我會盡能力賠償家屬」,劉若琳則放棄最後陳述機會。高院定於今日早上9點30分宣判,2名被告均不會到庭聽判。
火線話題 | 剴剴安息了
這篇報導屬於「 剴剴安息了 」主題,更多延伸閱讀:
點擊閱讀下一則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