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緣於2023年,一名來台作交換學生的澳洲籍男子蕭里,於2023年4月被送進北醫加護病房急救,醫師發現其體內含有致命老鼠藥「超級華法林」,外界一度猜想恐是蕭里在享用小吃時誤食,不料本人卻聲稱與小吃無關,引發台、澳雙邊關注,北檢也主動分他字案偵辦。
檢方調查,楊女涉嫌於2023年3、4月間數度投毒,讓蕭里接連出現嘔吐、腹痛、頭暈、虛弱及低血容量等中毒反應。北檢於2024年12月偵結,認定與蕭里同居的楊姓女友人犯罪嫌疑重大,並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楊女,具體求刑8年,全案已進入法院審理中。
然而,早在這段戀情前,楊女就曾與另名英國男子托斯倫有過婚姻,雙方於2022年同居於松山區租屋處,沒想到男方竟於隔年離奇身亡,讓托斯倫胞弟跨海控告,質疑楊女以同樣手法殺人。
檢方追查,托斯倫生前曾2度前往台北長庚醫院就診,且均於當天離院。2023年1月2日上午,他則被發現於家中失去呼吸心跳,同日中午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身亡;2天後,經法醫相驗開出死亡證明書,遺體並於兩週後火化。
根據托斯倫過去的就診記錄,他曾因腹痛、血尿赴院急診但腎功能正常;至於托斯倫死亡當天,其腎功能檢測異常,但也無法證明他是否因「超級華法林」中毒致死。
為托斯倫急救的急診醫師證稱,托斯倫的身體外觀並無明顯外傷,家屬也有告知托斯倫全身不舒服,於10幾天前有因血尿、胃痛就醫,至於病歷上則是記載「結石跟泌尿道感染」。醫師指出,除非高度懷疑中毒,否則一般而言不會做毒藥物檢驗,而他也無法依托斯倫病史,釐清為何在到院前就已死亡,因此要求司法相驗。
警方接獲院方通報後,本案的承辦員警指出,當下他查看遺體沒有外傷,初步研判沒有外力介入,楊女家屬也表示希望保留完整大體,對死亡原因並無異議,因此後續改採行政相驗流程。法醫則表示,相驗當天楊女很少說話,家屬亦希望不要解剖、司法相驗,因此最終開立死因為「心臟衰竭及呼吸衰竭」。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由於托斯倫過去並無做過毒藥物檢驗,如今遺體早已火化,相關有機成分經長時間燃燒後也已全數分解,因而無加以檢驗、鑑定遺體的可能,且由托斯倫胞弟提供包括哥哥、楊女與母親的對話紀錄,也僅能證明三方曾有訊息聯繫,而難以論斷楊女有殺人犯行,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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