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攻擊事件後,檢警對於網路上相關恐嚇言論極為重視,雲林地檢接獲情資後,即指派「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蔡少勳,指揮北港警分局、雲林縣刑大科偵隊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此案。

專案小組查出,吳男平時在桃園一帶工作,之前疑似與某幫派成員有嫌隙,為了怕對方尋仇,吳男在2023年6月間,從不明管道取得槍枝子彈,並隨身攜帶防身,擁搶自重的吳男,去年12月28日還在IG帳號發文,不僅PO出槍枝照片,並在限時動態中大罵「三字經」嗆聲。

吳男以加害生命、身體方式恐嚇不特定公眾,危害公共安全,行為逾越言論自由界線,影響社會安寧,專案小組蒐證後,在前(7)天發動搜索,趁著吳男返回雲林老家時逮人,在他身上起出改造克拉克手槍一把、子彈4顆,檢方偵訊後依恐嚇公眾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偵辦,並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

雲林地檢署指出,任何以網路或社群媒體張貼暴力影像、槍枝照片或發表恐嚇公眾的言論,均涉及刑事犯罪,雲林地檢署「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將依法嚴正究辦,維護社會秩序與民眾安全。

雲林地檢依槍砲、恐嚇公眾等罪偵辦吳男,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資料照
雲林地檢依槍砲、恐嚇公眾等罪偵辦吳男,法院裁定20萬元交保。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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