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起訴指出,從事博奕的劉姓男子2024年10月18日當天,在台中七期豪宅住處與許姓男助理發生爭執,許男被劉男、石姓、劉姓男子及林姓少年等共犯關在陽台,脫去全身衣物後,以鋁棒、皮帶、鐵鎚毆打,又用六角扳手、尖刀戳、割、刺傷,還以電擊棒、空氣槍、打火機等物品「教訓」,甚至被老虎鉗拔下門牙,又潑灑辣椒醬、酒精等,許男不堪凌虐,1天後傷重死亡,檢方偵結後依凌虐致死起訴劉男3人,林姓少年由少年法庭處理。
台中地院今天繼續開庭審理此案,劉男等人均出庭,其中石男下午出庭時稱案發前幾天才剛面試當1個月3萬元的助理,提前住進劉男位於七期豪宅的住處,當時就發現劉男等人吸食毒品,已經有點「孔鏘」,事發時許男因傳播小姐、詐團款項等與劉男起爭執,還堅持討剩餘薪水,雙方爆發衝突。
石男稱劉男怕許男叫聲吵到鄰居,要求其他人用電線、膠帶綑綁許男手腳,從陽台拖進廚房毆打,時間長達8、9小時,因怕出事他還曾阻止劉男但沒被理會,隔天見許男身體冰冷僵硬,還幫他CPR、人工呼吸等,但2名劉男都對石男證詞有意見。
法醫也出庭作證,指出許男全身都是傷,頭部、四肢、背部都有鐵鎚鈍面敲打痕跡,左手臂還取出2顆鋼珠彈丸,解剖時血液浮著一層油,判斷是皮下脂肪破壞後流入血液,進入肺部後堵塞微血管,造成嚴重肺脂肪拴塞,後背及腰部皮下軟組織損傷、橫紋肌溶解、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均可能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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