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電子中游機殼股類上櫃科技公司,2019年1月時與某上櫃電子零組件公司洽談策略聯盟,雙方在該年4月達成協議,向會計師確認科技公司取則零組件公司股權的可行性,以及併購前、中、後等相關會計法令問題,談判告一段落後,科技公司老總告訴知情幹部,近期切勿交易公司股票,以免涉及內線交易觸法。

不料老總枕邊人得知此事,告訴自己的80歲老母親,對方竟以已故丈夫及媳婦的股票帳戶,在同年4月12日至5月20日止,以每股均價約16.81元購入126仟股又189股,共計投入212萬元;兩家公司在5月20日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訊,經櫃買中心同意於108年5月21日暫停交易,沒想到重啟交易的10天後,科技公司股價還小跌0.18元,算下來沒賺錢還賠了2萬多元。

台北市調處獲報循線追查,找到負責人的岳母,檢方偵訊時她坦承犯行,後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法官她倒賠,並無犯罪所得依法減刑,依內線交易罪判處徒刑1年7月,宣告緩刑3年,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可上訴。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由於並無犯罪所得,法官幫婦人減刑,判處1年7月徒刑,宣告緩刑3年。資料照
高雄地院審理此案,由於並無犯罪所得,法官幫婦人減刑,判處1年7月徒刑,宣告緩刑3年。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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