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在2個分局密切合作下,警方於吉安鄉海岸路成功攔停該部疑似涉及擄人案件之車輛。經進一步查證後發現,鄭女並非遭人擄走,而係因遭李男傷害,友人擔心其人身安全,才協助鄭女暫時離開,以避免再度受害。
警方深入了解案情後,確認李男未將事情原委如實說明,竟向警方謊報案件,訊後已依刑法第169條誣告罪,函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同步協助鄭女申請保護令,以確保其人身安全。
吉安警分局呼籲,民眾報案應秉持誠實原則,切勿因一己私利虛構不實情節,除浪費警力資源外,亦可能觸犯刑責;另如遭遇家庭暴力或人身安全威脅,應勇於向警方或相關單位求助,警方將依法提供即時協助與必要保護,共同守護民眾生命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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