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先動粗罰400、B還擊被拘3天 法官:被打沒逃卻還手攻擊性強
【劉育良/綜合報導】中國廣西柳州市兩名比鄰開店做生意的男子不睦,去年4月時發生互毆,先出拳毆打對方的錢姓男子,事後被罰款100元人民幣(約447元台幣),而還手的趙姓男子卻被警方拘留3天。趙男不服向法院申訴,法官認為,雖是錢男先動手,但趙男可以逃離後報警,卻選擇還手並在制伏對方後繼續施暴,顯示他主動攻擊性強,因此駁回趙男訴求。
據中國《法治日報》報導,先動手卻處罰輕,這起官司今天引發中國網友們熱議。事件發生在2024年4月,趙男當天把隔壁錢男店的手推車推離店門口,雙方因此發生口角,之後錢男揮拳攻擊趙男,趙男抬手阻擋。趙男隨即發起反擊,把錢男制伏在地後持續攻擊,錢男奮力反抗,之後雙方在警方到場前罷手。
事後警方對趙男行政拘留3天,對錢男處以100元人民幣罰款。趙男不服,表示是錢男先動手打人,自己還手是正常防衛、不是毆打他人,結果處罰反而比較重,於是起訴到柳州區法院討公道。
法官認為,錢男在動手打了趙男一拳後,就沒有繼續追擊,所以趙男沒有遭遇緊迫的不法侵害,當時趙男可以進行躲避或離開現場等方式,並報警求助,但趙男卻選擇還手,制伏對方後繼續攻擊,顯示趙男主動攻擊性強,性質已非正當防衛,而是主動毆打他人。法官認為趙男被拘留合理,駁回他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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